建议扩大残疾等级和
残疾分类标准
此前,有委员提出建议,适当扩大残疾分类覆盖面和细化残疾分级标准。
该委员表示,很多其他类型的残疾人在实践中几乎被忽视,导致该类残疾人的权利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例如在残疾评定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如乳腺癌、器官切除、烧伤引起的伤残,这些是否属于残疾的范畴?在伤残鉴定中,有些可找到明确依据,有些可能就难以评定。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将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即残疾一级(极重度),残疾二级(重度),残疾三级(中度)和残疾四级(轻度)。
在具体残疾评定过程中,由于致残原因多样,情况复杂,根据现有分类,评残医师常常难以准确评定残疾等级,例如,残疾程度介于二级和三级之间,残疾等级就很难把握。同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对功能障碍的表述也比较模糊。因此,对于同一残疾人,由于评残医师不同,残疾等级评定结果不同的现象时有发生。
中国残联回复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研究论证工作,对您的建议予以认真考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据了解,2024年10月,中国残联在京召开《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修订课题研究推进会,听取各课题组的开题报告,邀请相关专家授课,征求残疾评定机构医生和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对残疾标准修订研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残联主席程凯会上强调,标准修订课题研究有多方面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对于更好认识残疾、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做好残疾人状况调查,都具有重要意义。指出做好标准修订课题研究工作。
一要把握科学性,以科学的态度和专业的精神推进研究工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充分体现中国国情和中国文化,尊重标准化研究的客观规律。
二要把握社会性,既要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也要促进不同群体的利益平衡,既要考虑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也要考虑整体经济负担和社会风险。
三要把握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为残疾人抽样调查和残疾评定提供操作程序、操作方法和评定工具。
有专家指出,综合政策导向与社会需求,修订后的标准大概率会细化等级标准,尤其在听力、精神、多重残疾等领域,并可能新增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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